逼人“裸奔”的执法让城市蒙羞
2015年1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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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毕国昌发文称,在三亚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被城管剪断锁链后推走,致使其仅穿内裤回家。天涯区政府对此表示高度重视,承认在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已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法制晚报》12月7日)
  □符向军

  即便自行车属于“违停”,城管可以暂行扣押,但自行车中衣物、眼镜等并非违法标的物。城管一并带走,逼迫游泳者上岸“裸奔”,涉嫌故意羞辱人格、惩罚式暴力执法的同时,还侵犯他人私有财产。如此执法,不仅仅是不文明、不人性化,已经属于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岂是“存在一定的不足”可掩盖的?
  逼人“裸奔”的执法方式,暴露了当地城管执法的野蛮,也揭开了城市文明治理走偏的“硬伤”。让游泳者遵守公共场所秩序,这无可厚非,但处理“违停”过程中的株连罚、羞辱罚,却是以更不文明对待不文明。同时,受害者长时间投告无门,市长热线不“热”,救济通道不通,使得城市文明法治环境、公民安全感极度堪忧,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
  作为著名的旅游城市,美丽的三亚不能给人丑陋的印象,“国际旅游岛”美丽文明包容开放的形象应该牢牢夯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不可少,决不能在城市执法管理的野蛮无序之中,不能毁在游客、市民被野蛮欺凌却求助无门的权利“裸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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