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抓紧领证”,不如婚假升级
2015年1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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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无论是政策调整的把控能力,还是支撑福利的基础条件,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像婚假产假这种民生领域里的福利,理应保障水平越来越高,把做加法当成稳定的调整方向。
  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并拟于明年元旦起施行。据报道,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特殊奖励的规定。
  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夫妻,心里的那块石头自然是落了地,可尚未婚育的男女青年却高兴不起来了。憧憬已久的“去趟铁岭度度蜜月”,恐怕会因晚婚假“打折”而落空。至于本就被指时间太短的产假,以前还有晚育假做点补充,若是“晚育加时”也一并取消,连“6个月纯母乳喂养”的“国际标准”都成了奢望。尽管草案还在审议,具体规定如何还不可知,但眼下公众对福利打折的忧虑还是值得关注的。
  一般说来,通过立法或出台政策对公民的生活行为加以引导,无非奖和惩两条路,前者是给相关的权利做加法,后者则是做减法。以计划生育为例,晚婚晚育假的推行,就是对顺应国家引导的人加以奖励,而社会抚养费的征缴,运用的则是减法。在事关公民福利待遇和生活水平的方面,更值得提倡的显然是加法思维,也更能体现“引导”而非“强制”。这些年来,社会抚养费之所以备受争议,固然有不透明、不规范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因为它给很多家庭加重了负担。
  具体到全面二孩即将落地的今天,哪怕不再需要对晚婚晚育做特殊奖励,给婚假产假做点加法也是更符合公众期待的。当前对晚育夫妻的奖励和福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末,也就是说,不加奖励的“标准产假”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了,而把婚假定为3天,甚至可以追溯到1959年的“劳薪字第67号”通知。几十年来,中国经历了飞速发展,相应的假期待遇也有理由普遍提升。此次借生育政策调整给婚育福利做做加法,是合情合理的。
  更何况,如今全国平均初婚年龄已达到晚婚的水平,平均初次生育年龄也在不断推后,借晚婚假“度蜜月”成了普遍的生活方式,享受“加长版”产假对母亲和孩子的益处也是有目共睹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把这部分奖励列入常态化的标准,而是加以取消,伤害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眼下网络上对婚假产假调整的“吐槽”,以及充满自嘲色彩的“抓紧领证说”,实则反映出人们对权利受损的焦虑。
  当然,这种焦虑感恰恰来源于以往生活中的经验教训。正是因为过去一些政策在调整时,不仅弯转得过急,还做了大量的减法,使得抢“头班车”和挤“末班车”成为普遍现象。应该说,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无论是政策调整的把控能力,还是支撑福利的基础条件,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像婚假产假这种民生领域里的福利,理应保障水平越来越高,把做加法当成稳定的调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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