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费没用完,咋被物业清零了”
物业解释缴费是按面积,跟电表其实没关系
2019年07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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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0日讯(见习记者 赵卓琪) 近日,市民陈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自己在槐荫区中建锦绣广场1号写字楼租了间办公室,去年缴纳的中央空调使用费还剩余很多,但今年7月5日却被物业告知需重新缴纳制冷费。
  “上周五物业告知我们,之前交的空调使用费现在不能用了,夏季制冷要另交一部分钱。”陈先生说,当时取暖季他们办公室一周可能也就开个三天左右,而且时间比较短,电费还有很多没有用完。但现在物业已将电卡清零,并提出不缴纳制冷费,就停止使用中央空调。
  陈先生说,办公室空调制冷效果并不好,“本来我们也打算过自己安装空调的,可物业不让,说无法在室外安装空调外机。”陈先生说,现在有制冷一体机,是不需要外机的,物业这边又以功率达不到为由制止了。最终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缴纳了制冷费。
  记者在中建锦绣广场楼下看到,有许多业主将窗户打开通风。“屋里温度还可以啊,挺凉快的。”业主窦女士说。
  记者从上海中建东孚物业项目负责人田先生处了解到,物业方面是按照采暖季、制冷季分别收取费用的。“业主只需要按面积缴纳采暖费和制冷费就可以,跟这个电表是没有关系的。”田先生说,排暖风机的电是用的总表的电,而每户里用的电实际上是虚拟电。是由物业公司充的,不收取业主的任何费用,清零的也是当时预充的虚拟电。但如果不交费,开关是不能启动的。
  目前中建锦绣广场写字楼的入住率较低,“对业主来讲,入住得少分担的冷气量就少,所以制冷效果不存在不好的问题。”
  而且,“现在楼体是玻璃木墙,没有任何空调预留机位,从安全、美观的角度来讲是不允许装室外机的。”田先生说,他们的入户线是4平方,在购房合同上也说了,线能承受20安左右的电流。现在室内用电设备功率加起来就快达到20安了,如果再加上空调就无法保证,安全也会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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