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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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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经认定后可领补贴 每年集中申报1次,补贴期限最长3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晓婉      对于选择创业的创业者来说,资金、经验都是“难关”。为了破解创业者的难题,济南市出台了一系列助力创业的扶持政策。此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加大创业载体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将商业用房和破产、困难企业闲置厂房等改造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吸纳劳动者创业就业。   近两年来,济南市通过打造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记者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获悉,2019年1月1日后,经济南市人社部门认定或复审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可领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标准如何?根据基地(园区)实际孵化成功企业户数、企业带动就业等因素,按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8000元给予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孵化补贴每年集中申报1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孵化成功企业法定代表人另创办其他企业的,不再重复申报此项补贴。   孵化成功企业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基地(园区)被认定或复审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后(以认定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在基地内注册成立的新办企业;孵化成功(孵化期6个月以上)搬离基地(园区)后继续在济南市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就业3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如何办理?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携带申请材料向所属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孵化基地账户,不得使用现金。   申请补贴所需材料等详情可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或拨打电话0531-66605274咨询。   明天,本报将解读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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