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口头约定”,山东舜祥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提醒,市民在面对书面需要签字的东西一定要经过认真审查,不要仅仅听信某人或某单位口头承诺的内容,最终还是要看书面上是如何落实的。“特别是在签字的时候一定要格外注意,不能擅自签字。尤其是重大合同,一旦签了字就是对合同条款的无条件认可,就要负法律责任。”王律师说。
“首先对方的口头承诺很难还原,即便是有录音、录像,但也只是口头上的,在签合同时并未写进去,对方仍然可以抗辩称虽然之前这样说过了,但是签合同时并没有按照约定的签。因此市民有很大的风险实现不了对方的口头承诺。”王律师表示,“如果是对方有承诺一定要落实到书面上,哪怕是手写也要进行签字盖章。”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