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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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补 每招用1人补贴2000元,20个工作日发放到位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晓婉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中的重要群体,近年来,济南市出台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类政策。记者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济南市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奖补、社保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据悉,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凭四个月(含)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含补缴),按每招用1人补贴2000元标准申领一次性奖补资金。   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相关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相关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是指具有济南市户籍,在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离校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照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下限的60%进行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定额补贴。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养老保险一项给予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   以上三项政策,符合条件的在次季度2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详情可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或拨打电话0531-6660527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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