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画廉】
丛兰锄奸
2019年09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画/丛亮滋

  丛兰(1456年~1523年),字廷秀,号丰山,文登县城文山村人,为明时文登四君子之一,著有《漕运录》《经略录》《三边遏截论》《丰山奏议》等。丛兰入朝为官后,处处以社稷民生为重,弹劾权奸,卫国戍边,赈抚饥民,总理漕运,尽忠职守,政绩显赫,且其忠正廉明,不事逢迎,一生正气长存。本期将讲述丛兰锄奸的故事。
  1.丛兰自幼聪敏好学,经、史、兵、医、数等无不探讨。无处买书,手自抄录,往往夜诵达旦。明弘治三年 (1490年),34岁的丛兰中进士,登进士榜列三甲第三十八名,出任户科给事中。
  2.当时中官梁芳弄权,先后以排斥、拉拢等手段,逼迫丛兰就范,丛兰坚贞不屈。弘治十一年(1498年),丛兰上奏《清宁宫灾六事疏》,提出“今日之务在惜人才、慎举措、惜畿民、抚边戍、警怠玩、去贪残元恶”,揭发梁芳等奸党罪恶,使其被废。
  3.正德皇帝登基后,大太监刘瑾迷惑君王,把持朝政,残害忠良,致使朝野上下胆战心惊,苦不堪言。庚午(1510年)之春,丛兰被派往延绥督理军务,从此开始了他卫国戍边的军旅生涯。
  4.其时刘瑾爪牙借核实边功之名,到处罗织罪名,罚没边官钱粮。刘瑾的恶行,使大明天下一时危机四伏,终于导致了安化王叛乱的爆发,形势非常危急。

  5.见朝政如此荒败,民生如此艰难,丛兰怒不可遏,他一边安抚边官百姓,一边上疏“奏陈十事”,痛责刘瑾弊政。对于丛兰的责伐,刘瑾也非常害怕,急忙联系朋党,妄图嫁祸丛兰。
  6.丛兰眼看就要大祸临头,然而此时边关告急,丛兰作为边关主将不易处置,刘瑾只好暂且搁置。数月后,刘瑾被诛。丛兰不畏权奸、勇斥弊政、心怀社稷的胆略气节,赢得了朝野上下的一片赞颂。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