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地下文物,济南划定多个片区
土地供应前要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2020年0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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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刊发《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扎实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在土地供应前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实现“拿地即开工”的目标,既提前发现保护地下文物,又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及前期运作成本,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协调共赢的总体目标。
  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定,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无影山区、刘家庄区、魏家庄区、古城区、二环东路区、牛旺庄区以及历史城区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或者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前应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既有地下管线、道路、广场、绿地、厂区等建设工程进行改造,经市考古单位调查确认施工不超过原有区域和深度或原有深度已挖至生土层的,可以不进行考古勘探。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23日。邮箱地址为jnswgxjbgs@jn.shandong.cn,意见信函寄至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邮编250099,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考古前置征求意见”字样;联系电话:0531—6660896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程凌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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