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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警方首设“网络发言人”
不涉密的政策、信息、便民举措都可在网上找到
  • 2010年08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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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董钊)8月中旬,一个注册名称为“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的网络微博一经上线,当天就引来上万名粉丝。据介绍,这是济南市公安局推行的便民措施之一。今后,事关居民生活的政策、信息、警情提示、便民举措等,将有了指定的“网络发言人”。

    民警杨晨是市中公安分局宣传科的一位民警,而她的另一个身份,则是市中分局“民警在线”帖子的维护者。“我们发布了市中公安分局前来报到的帖子,作为我们市中公安的一个官方声音出现。”杨晨告诉记者,“这个帖子会发布一些公安信息,帮着网民解决一些问题。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我都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复。”

    “8月12日,我们在新浪上实名注册了名为济南公安的新浪微博,并经过了新浪运行商的实名认证。”8月20日,济南市公安局市局指挥中心宋健告诉记者,前四天,微博注册粉丝达到了4.2万人,发布博客111篇,评论240余条,其中“外地游客忘了带身份证到酒店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也能住店”的信息被转发近30次。

    记者了解到,除了济南市公安局外,其他分局以及不同警种也同样注册了微博。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春华告诉记者,新浪微博、论坛专用帖子的出现,使得公安声音的发布多出了网络这种新的途径。

    “作为济南警方网络官方发言人,这两种网络载体的形式,将保证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及时发布济南公安相关的政策、信息、警情提示、便民举措等。”徐春华说,“借助这样的平台,我们将定期组织业务民警接受群众网上咨询,介绍防范违法犯罪的知识等,不断扩充微博便民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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