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日讯(记者李飞 通讯员 王冰)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城市消费维权杭州论坛上,北京、天津、上海、济南等21个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致认为,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这—“行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从客观上助长了非现场购物中经常出现的欺诈行为。
针对快递行业这—不合理行规,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致认为,要尽快取消“先签字、后验货”以及“先付货款、再验货”等不合理做法,消费者收到快递货物时,不要急着签收,不要轻易做出付款后再验货的决定,如果商家或快递员不让先验货,应当拒绝签收;发现货物有损毁或货不对等问题时,可以拒绝付款。消费者掌握证据后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