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不少执行法官处了解到,法院在执行债务纠纷时发现,大多公司都有利用职员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以图逃避执行的情况。
“一些‘老赖’公司惯用此伎俩。”上案的执行法官说,王先生算比较“幸运”的,通过自己的关系查到了欠款公司的
“职员账户”,这才使法院能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将所有欠款执清。
“把个人账户给公司用,自己可能会吃大亏。”潍城法院一位执行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发现个人账户给公司用,个人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背黑锅”的情况曾经就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