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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实行“—户—表”居民不用再分摊电损
  • 2010年09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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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9月15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左玉华赵云波)“全市年内完成6万户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力争2012年聊城全部实现‘一户一表’供电。”这是记者从聊城供电公司“彩虹工程”行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目前居民家空调、冰箱等现代化电器普及,如果使用以前的线路,难免出现跳闸现象。聊城供电公司投资4000万元,年内在全市完成400个新标准化用电村改造,居民只需交很少一部分费用,大约二百元。“用电高峰期,不会再出现跳闸现象。”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全市有不少市民使用“二手电”,也就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电费,居民分摊部分电损,导致电价比较高。改造完毕后,将不再存在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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