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5日讯(通讯员君强国晴记者吴慧)一男子为好友出气,一拳打死一63岁的老人,结果换来12年的刑罚。
陈某是郯城县杨集人。2009年12月23日19时许,22岁的陈某在朋友家里喝完喜酒后,到附近的村子里找朋友打扑克,见自己要找的朋友孙某正因琐事与受害人王某(男,63岁)发生争吵。两人被众人劝开后,王某又找孙某吵闹,并撕扯起来。
酒后的陈某感到气愤,就在众人劝解的时候,陈某突然朝王某打出重重的一拳,将王某打倒在地,致使王某当即颅内出血、昏迷。后王某于2010年1月18日经医治无效死亡。
9月8日,郯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陈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