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于健)10月16日,青岛131万老人将迎来自己的节日———老人节。节日期间,青岛市将为百岁老人发放200元过节费。家有百岁老人,现在可以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申领。
28日,青岛市老龄办宣布,2010年老人节百岁老人过节费已经由市财政拨付到各区市,近期将由各区、市老龄办组织发放。
据了解,青岛市从2003年开始为百岁老人每人发放200元老人节过节费,根据有关规定,过节费的申领可由百岁老人的家人及亲属代领,届时请携带代办人身份证、百岁老人身份证、证明百岁老人及代办人关系的户口簿等证件办理。具体事宜请联系当地老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