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 杨金涛)17日,记者从德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德州创卫工作已经通过国家创卫专家组的“暗访”,目前正处于评审技术评估阶段,创卫的最终结果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公布。
今年6月初,全国爱卫办组织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区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其中,《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城市(区)评审周期改为三年。其中,第一、二年为申报年,第三年第四季度集中命名一次,因此本次全国卫生城市命名时间调整到2011年。
另外,评审工作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工作包括资料初审、受理、暗访、技术评估、专家组审定和社会公示等程序。
其中,在技术评估阶段,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派遣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评估申报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
申报周期第三年的第四季度,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公示城市名单。为期2周的公示期内,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对有争议的城市,由省、自治区爱卫会负责核实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全国爱卫会,必要时,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派遣调查组进行核实。
最终,全国爱卫办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和无重大分歧的公示结果,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申报城市材料上报全国爱卫会,经批准后予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