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1月2日讯(记者 刘彦朋 通讯员 王丽侠)高唐的韩某刚买了辆货车搞运输,没想到车被朋友借去后出了事故。1日,韩某因没及时送出货物,违反合同赔了1万元。
高唐县姜店乡的韩某经营货物运输生意。半月前,好友孙某想借车,第二天一早,韩某就让好友开走了车。到第四天,孙某因疲劳驾驶在郑州市区一拐弯处撞到一辆红色轿车,致使轿车司机和一名乘客受伤。经交警鉴定,孙某承担全部责任,大货车被暂时留在郑州,孙某只能回家取钱。
韩某知道车被扣后,一时着急引发脑溢血,住院十多天,花了四千多。令他沮丧的是,他与客商签订的10月份送货合同,因为没能按时送货违反合同,只能赔给对方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