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日讯2日,家住保利尚都小区的刘女士说,近两年来,他们小区很多居民在为办理房产证发愁。他们在小区里居住了近一年后,要办房产证时却被告知,房屋实际面积比购房合同上多出10%左右。因拒绝承担多出来面积的费用,部分居民至今仍拿不到房产证。
2日,记者来到位于工福街的保利尚都小区,在4号楼2单元的刘文(化名)家中,刘文向记者讲述了他们房屋逐渐“增大”的过程。
2006年10月16日,在开发商潍坊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刘文选定了一套房子,12月6日,刘文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的房屋面积为84.04平方米。
2007年11月,刘文被通知领房屋钥匙,此时开发商告知她,小区内很多房屋面积普遍增大了,她家的房屋面积实际建筑面积应为86.56平方米,比先前多出了2.52平方米,想领钥匙就必须将差额补上。考虑到多出的面积并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3%的面积误差比,刘女士便于11月14日交上了6403元,领了钥匙。
2008年年底,开发商通知刘女士去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办理过程中,刘女士发现自家房屋的建筑面积突然变为了93.92平方米,比最初多出了9.88平方米。“当时一看怎么大了这么多,就没有签字。”刘女士说,自此后,她多次为多出的面积和房产证的办理找开发商协商,但始终没有结果。
记者了解到,保利尚都中许多居民在办房产证时,房屋建筑面积突然比购房合同上多出了近10平方米。比如4号楼2、3单元的19户居民,3号楼及2号楼2单元东边的10户居民。而因为开发商要求居民为多出的面积买单,多数居民因拒绝这种要求,至今仍没有办理房产证。
在家住3号楼2单元的一位居民提供的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房屋建筑面积为132.89平方米,交钥匙时建筑面积变成了136.88平方米,2008年底要办房产证时,建筑面积却成了141.66平方米。
在刘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中写着: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一种方式进行处理。而第一种方式为:根据政府部门实际测绘面积在交房前据实多退少补。
“2007年11月交的房,都住了一年了,才通知我们面积多出了9.88平方米,我们接受不了。”刘文表示,多出的面积是在交房后才确认的,不符合合同中“在交房前据实多退少补”的规定。
记者随后来到了开发商潍坊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只有将差额面积的费用补齐,才能办理房产证。当记者表示为何房屋建筑面积会大出这么多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因为盖房子不会那么准,测量的方法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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