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论坛 -播客 -微博 -拍客 -活动 -全媒体 -晚报电子版 - 晚报数字报 - 生活日报 -邮箱 -wap网站 -便民 -专题 - 世博
 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供热部门:
捆绑收费属“霸王条款”
  • 2010年11月03日 作者:
  • 【PDF版】

    此前,本报已经报道过物业费与采暖费捆绑收取的事例,通过采访供热权威部门记者获知,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贾玉良此前就表示,小区自管站将居民的取暖费与物业费捆绑是非常不合理的行为,对市民来说属于“霸王条款”,市政部门明确表态:不支持这种做法。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表示,一旦出现自管站将取暖费与物业费捆绑的情况,市民可以及时向供热部门反映,供热部门一定会督促自管站按照规定办事。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补物业费,别想缴采暖费
捆绑收费属“霸王条款”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