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9日讯(记者张琪 通讯员 张国忠康德祥 孙菁)11月7日,招远一名拿出驾照刚两天的驾驶人,驾驶刚刚提出的新车发生交通事故。
19时,招远市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接到报案:在泉山路消防队西面路口,一辆银色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并无伤亡。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轿车是上午刚提的新车,而驾驶员则是刚拿出驾照两天的新手。
据了解,车主杨某于11月5日刚拿到驾照,而她开的车则是7日上午刚提的新车,还没来得及办理任何手续。事发当时,驾驶员杨某正从西向东准备左转弯,而电动车则是由东向西行驶,由于天色已黑,再加上新手开新车过于紧张,就撞上了。
民警提醒新手驾驶员,驾驶证虽然拿到手,但仍需要谨慎驾驶,不可疏忽大意,需多加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