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5日讯(通讯员 田绪宏 记者 赵壁 见习记者刘丹)明明只是小学毕业,却谎称马来西亚归国博士后,明明是农民却谎称青岛市人事局长。山东招远籍男子常某先后骗得两名女子的信任,骗得财物共计5万余元。15日,青岛市李沧法院对常某进行庭审,将择日宣判。
15日下午3点,在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法庭内,常某身穿红色的拘留服戴着手铐,低头坐在被告席上等待法庭的审判。
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常某冒充青岛市人事局局长先后骗取两名单身女房产中介的信任,并以为她们将工作调动到青岛市人事局为由,先后从两名女子手中骗走现金5万余元,其中有19000元追回发还给其中一名受害者。
在庭审中,常某称自己是瞎转悠的时候,转悠到房产中介的,以为开中介的人都比较有钱,就带着伪造的“青岛市人事局局长”工作证和胸牌来到中介店里,谎称从马来西亚回来的博士后,在市政府任人事局局长,在市南海边分了300平米的别墅,向受害女子称“海边的房子没法住,要再买一套房子给父母”。常某用这个理由先后跟两名女子混熟了,并以将她们的工作调到青岛市人事局为由,向她们索要活动经费,还分别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多次发生性关系。
常某在庭审时虽然自愿认罪,但对两名受害者给他购买的一部分物品却表示没见过,而且在庭审时,始终对两名受害人没有任何悔意,“我觉得我对得起她们了。”常某起身离开法庭时说道。
据公诉人介绍,常某1997年因犯招摇撞骗罪获刑两年,2005年犯同罪获刑两年半,2008年又犯同罪被劳动教养两年。2010年7月再次涉嫌犯招摇撞骗罪被逮。“就这样吧,我的腿出去了也什么都干不了了。”公诉人向法庭建议从重处罚常某,常某称自己双侧股骨头坏死,丝毫不为自己辩解。法官当庭宣布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