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9日讯(见习记者郝文杰 通讯员 刘博文 李炳中)东营市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份进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全面治理建筑施工扬尘、车辆带泥上路和施工噪音等破坏环境卫生的情况,促进水气污染治理的环保行动,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创造整洁有序的发展环境。
记者从东营市住建委获悉,此次治理对城市生态卫生和市民生活影响较大的施工扬尘、车辆带泥上路和施工噪音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治理标准。
施工现场的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提倡采用喷洒水泥浆、粉尘固化剂等方式对土堆进行固化处理。
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清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将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的底盘和车轮清洗干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工业厂房项目或毗邻城镇规划区主干道的其他项目应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设备。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洒水措施。
施工现场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应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防护棚内操作。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进行振捣、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施工作业,中、高考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