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1月29日讯(记者 冯琳 通讯员田丰山) 荣成某出租车司机周某因几元车费与乘客付某起争执,两人均掏出随身匕首。争执中,周某向荣成警方报案。经审查,周某、付某分别被予以行政拘留八日、七日的处罚。
28日上午,荣成市区南耩加油站附近,出租车司机周某在收取乘客付某9元打车费后,因付某打车中途下车购物耽误十分钟时间,周某要求付某再多付几元“等待费”。
付某拒绝了周某的要求并开始辱骂周某。二人开始争执,两人均言语激烈,并且都掏出随身匕首相互挑衅。周某打电话报警,称荣成市区南耩加油站附近有人持刀。2分钟后,正在该辖区巡逻的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了正在厮打的两人。见到民警后,付某将匕首丢在路边,而周某则将匕首藏在身上,后被民警搜出。
目前,违法嫌疑人周某、付某分别被予以行政拘留八日、七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