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2月1日讯 (李昌富)为保证液化石油气装单位供气安全,新泰市质监局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了300多个液化气石油钢瓶,发现有充装超期5公斤小型号的钢瓶,执法人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新泰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行动共检查了300多个液化气石油钢瓶,检查重点是液化气充装单位是否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充装,是否存在给超期钢瓶充装的现象,是否存在充装后不加贴警示标志的行为。
在此次检查中发现,各充装单位能按规定加贴警示标志,但有个别液化气充装单位仍然存在给超期气瓶充装等违法行为,主要发现有充装超期5公斤小型号的钢瓶现象。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超期气瓶就地封存,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