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赵松刚)1日,潍坊市消费者协会发出倡议书,要求餐饮行业不设置“谢绝自带酒水”等规定和店堂告示,不收取“开瓶费”及相关服务费,潍坊市区及各县市区102家餐饮企业签订诚信协议,把自由选择权还给消费者。
1日,潍坊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潍坊市酒店与烹饪协会发起倡议,要求潍坊市餐饮行业诚信守法经营,不再“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设置“谢绝自带酒水”等规定和店堂告示,不收取“开瓶费”及相关费用。这一倡议得到了潍坊包括县市区在内的102家餐饮企业的“响应”并签订协议,同意不再“拒绝顾客自带酒水”,不再额外收取顾客“开瓶费”。
据介绍,随着近日各种“霸王条款”相继曝光,潍坊市县区各消协也开始陆续接到举报,反映自己在就餐中遭遇不公平待遇。1到9月份,潍坊市涉及餐饮行业的投诉共420件,占投诉总数的8%,呈上升趋势。为此,潍坊市消费者协会随后也将对餐饮行业“霸王条款”进行明察暗访,组织消费者进行调查评议,对表现良好的企业颁发“诚信经营示范店”。倡议中,还将“不在店内设定最低消费”列入其中,要求各餐饮行业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不再设定带有歧视性的不平等规定。
从11月13日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制定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正式实施,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说“不”。潍坊市年营业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就有455家,今年1到9月份餐饮行业营业总额达到88.9亿元。但是,作为与民众密切相关的餐饮行业,仍旧有不少餐饮企业,设立各种“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消费的行为,如设置“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并强制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用等,限制消费者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