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5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任斌 通讯员 王艳 高玲玲)家在广饶的刘先生去年购买了一款某品牌双燃料汽车,在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电子标签时,因没有燃气气瓶的合格证和装置合格证未能办理。事后,刘先生与位于黄河路上的此品牌4S店交涉未果,投诉至消协。目前,消协正在调解中。
5日,家住在广饶县大王镇的刘先生打来热线称,2009年6月份他在位于黄河路上的一家品牌4S店花7.7万元购买了一款双燃料汽车,在购车时4S店未能提供燃气气瓶合格证和汽车厂家提供的装置合格证。
据刘先生介绍,2009年秋天他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电子标签,截止到现在也没办成。刘先生无奈地说:“燃气气瓶的合格证和装置合格证应由4S店提供,先后去过4次,也打了无数电话,就是找不到管事的人。”
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这家位于黄河路上的4S店。销售部的工作人员称,店里现已不卖双燃料汽车,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当时的手续。
“现在加油这么贵,没有电子标签,气又加不上,急死人了。”刘先生说。
目前,刘先生已将此事投诉至消协,消协工作人员正在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