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娄雅哲)林某犯罪被抓,一男子高某称能为其协调关系减刑,先后收取林家七万元钱款并拒绝归还。12月4日上午,林女士来到本报“邀您来人民广场‘问法’”活动咨询台前,询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维权。
林女士告诉律师,2004年她弟弟林源的儿子林森在外打工时与人发生争执,将对方打伤后逃回老家沂南县,随后被抓获。兰山区某单位工作人员高某告诉林源,他可以帮助打点,让林森少判几年或不判。林源相信了高某的话,先后交给高某七万元,但林森还是被判刑四年半。
林森服刑期间,林源因心脏病突发去世。林森出狱后,去高某家找了几次,要求退还七万元,高某不理不睬,称“钱都花完了,我有的是人,你拿我没办法”。林女士向律师出示了当时林源汇款给高某的汇款单据,并称侄子林森有与高某谈话的录音。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杨瑞律师表示,如果林女士所说的情况属实,高某作为公职人员,以帮助别人协调关系为名收取钱财,已经构成诈骗罪。林女士可以带着汇款给高某的汇款单据和录音等证据,去当地检察院或纪委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