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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时突然加价交了钱该咋退
  • 2010年12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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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吴慧)交了1万元的选房钱,可是到选房时开发商突然加价,市民王乐慈手拿意向书前来咨询,他应该如何进行维权。

    王乐慈介绍,今年4月份,他和家人在河东区看好一处楼盘,当时开发商才刚刚开始建房,按照售楼处的要求,他交了1万元选房钱,并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意向书。

    王乐慈说,几天前售楼处通知他去选房,他得知很多楼层已经选完,只剩下一部分6楼。售楼处工作人员称,由于原材料涨价,选6楼每平方需要加价100元,不选房可以退还交纳的1万元选房钱。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刘延超律师了解情况后表示,购房意向书只是个意向,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

    刘延超表示,王乐慈交纳的1万元如果是“定金”,现在开发商要求加价,则王乐慈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如果收据上标注的是“订金”,王乐慈若不愿加价购买,只能要求退还所交款项。

    刘延超律师称,如果当时双方在签订购房意向书时有相关的视频资料的话,王乐慈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同时,刘延超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签订正规的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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