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9日讯(通讯员 孙翼 卜凡举记者 吴慧)赵先生刚刚买回的面条变质没法食用,当他去讨要说法时,售货员竟笑他太较真。
12月1日,赵先生在平邑县白彦镇一家食品批发店内购买了6斤面条,由于面条包装非常严密,他当时也没仔细查看便拿回家了。
第二天一家人准备食用面条时,打开包装却发现面条长毛了,有的地方还发黑。赵先生来到食品店时负责人不在,而售货员看到赵先生因为6斤面条找到店铺,反而笑话赵先生。
消协工作人员检查赵先生带来的面条,确认面条已经发霉,根本不能食用。批发店负责人知道情况后,当场批评了售货员,并许诺赔偿赵先生10斤面条,笑话赵先生的服务员也当面向他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