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3日讯(通讯员 闫淑英 王增才 记者 吴慧)一男子因给妻子调换工作不成,与老板争吵后被辞退,竟先后两次窜至曾工作的工厂内故意毁坏财物、纵火烧车对老板进行报复。近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对该男子李某依法提起公诉。
49岁的李某是平邑县人,两年前,他与妻子在临沂市区某企业打工。今年8月,李某嫌妻子干包装活灰尘大,便找老板吴某商量为妻子调换工作,因未得到同意而争吵起来,李某因此被辞退。
被辞退后,李某觉得此前给吴某实心实意地干活,便试着给其打电话想再回去工作,遭到拒绝的他产生了报复的歹念。
9月4日晚,李某窜至吴某的生产车间,将甲醛反应釜的阀门打开,又将三个盛胶桶的开关打开,将大量的甲醛和胶放出流落在地上,随后逃离现场。次日,吴某得知后,怀疑是有人故意在搞破坏,遂报警。
9月6日晚,李某趁工人吃饭的时间又窜至该厂另一车间,偷偷将两根圆钢放入生产滑石粉的雷蒙磨仓内,并将此前自己开的五征农用车泼上柴油点燃,接警而来的民警赶到现场后,李某早已没了踪影。
次日,李某假装没事的样子来到吴某的工厂,正巧遇上前来现场侦查的公安民警,遂被依法传唤。
经讯问,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李某的妻子与吴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付其现金4.85万元,吴某不再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