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邹城12月15日热线消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孔凡静 孙西华)孟某在乘坐他人驾驶的摩托车外出时被后车追尾,倒地后又被一轿车撞伤,导致3车撞在一起,孟某两腿受伤致残,孟某将两车的司机和所在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轿车司机董某、魏某与摩托车驾驶人孟某某按照各自过错以6:3:1的比例分担责任,判决董某和魏某的车辆所在保险公司赔偿孟某13余万元,董某、魏某和孟某某3人共同赔偿孟某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