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家代金券五花八门,所谓让利常存猫腻
“解释权”下代金券多成废纸
  • 2010年12月16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2月15日讯(见习记者 聂金刚)众多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纷纷在开业和节假日期间推出购物送代金券活动,可消费者在使用代金券的过程中却遇到了商家的推脱,要不就是搞活动,要不就是不满消费额度,而“最终解释权”也被商家抢占。不少消费者坦言有时不用代金券消费反而更划算。

    家住西城的张女士前段时间来东城办事,中午在一美食城就餐时获得了两张20元代金券,服务人员称下次就餐代金券可以直接当现金用。近日,张女士约好友到这家美食城吃饭,因为手上有代金券,就多点了几个菜。谁知结账时,张女士被告知:美食城在搞活动,活动期间菜价本来就打折,因此代金券无法使用。可之前美食城并没有告知张女士搞活动的时候不能使用代金券。最终,张女士只能全额付清了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都有过和张女士类似的经历,代金券总是在收的时候容易,用起来却遭遇各种困难。在西城某商场上班的焦女士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会得到一些代金券,可是她从来不用,“用代金券的时候商家一般不允许顾客砍价,还不如直接用现金来得划算。”

    13日,东城的刘先生和朋友在一家餐馆就餐花费80余元,结账用代金券时,店老板却称在店内消费满100元才能用,事先不知情的刘先生要求店家兑付,可是店老板却用“最终解释权”归他们所有加以推脱。

    记者了解到,代金券在餐饮、服装行业使用频率较高,商家抓住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进行促销。由于一些商家在代金券中未写明消费限制,消费者在消费时经常和商家发生矛盾。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商家如果在赠送代金券时向消费者说明了使用条件,这就属于正常的促销行为,如果商家没有明示,那就是在给消费者设置陷阱,有消费欺诈的嫌疑。商家所谓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霸王条款,是不合理的。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解释权”下代金券多成废纸
这个山寨手机真不能买
宠物棉衣热卖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