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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提前收取集中供暖配套费
  • 2010年12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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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费已经交了三年多,咋还不能加入集中供暖?”20日,在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做客两报热线过程中,住在高新区旺园的刘女士反映。

    “是否具备供热能力还不确定,开发商就先收配套费,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贾玉良说,新建小区是否能够加入集中供暖要取决于两个方面,首先要有充足的热源,另外小区内供热二次管网建设必须符合要求。现在一些新建小区并不具备这两个加入集中供热的条件,但开发商却提前收取了配套费,导致老百姓交了钱却用不上暖。“我们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下一步将禁止提前收配套费的做法。”贾玉良表示。

    同时,针对刘女士反映的问题,贾玉良说,现在负责高新区供暖的东新热力已经划归济南热力,在供热能力和供热质量上基本是有保障的,供热部门会尽快派工作人员对高新旺园的二次管网进行检查,只要符合供热条件,一定尽早为该小区居民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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