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6日热线消息(记者 季善文)26日凌晨,在206国道汤头街道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悬挂鲁C牌照的大货车撞断两棵杨树后,拱进路边水沟。目前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上午9点左右,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事故现场占据了道路西侧的车道,这辆大货车驾驶室还顶在一棵杨树上,驾驶室和货车左侧车体损坏严重,一个车轮已经翘起来,两棵直径近20厘米的杨树倒在一旁,一棵被连根拔起,一棵被拦腰折断。黑色的油污淌了一地,现场一片狼藉。
货车上运载的钢结构已被运到北面的马路上,工作人员正在指挥吊车,准备将货车吊起来拖走。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26日凌晨两点左右,这辆货车由南向北行驶,司机为了躲避对面一辆车,打方向准备绕过去,没想到冲进了路边。货车司机受了伤已被送往医院,但伤势并不严重。目前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费县许先生来电询问:我是费县人民医院职工,2009年12月办理残疾证,肢体四级残疾,请问应该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待遇?
临沂市地税局:按照
《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许先生取得的工资所得,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按每月应纳税款减征90%,但每月减征税额最高不超过500元”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个人所得税条例规定,许先生想要享受有关减税待遇,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当年税款减征申请,税务机关审查确认后,按照相关减免程序办理减征手续。
值班记者 娄雅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