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2月28日讯(记者 许君丽) 自2011年1月1日起,威海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45元调整为3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调整为1650元;全市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调整为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调整为1800元。各市区可根据上述标准,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