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行人站在警戒线外,呆呆地看着仍然在燃烧着的现场。到处都弥漫着汽油的味道,其间还夹杂着尸体的焦臭。
回到了派出所,我们刚一下车,一个熟悉的身影就迎了上来。是瘦削的眼镜医生,林朝晖。
林朝晖示意大家围着桌子坐定。然后才神秘兮兮地说:“那你们还记得现场二楼客厅里的那一缸金鱼么?”林朝晖这时候接着说道。
“记得,怎么了?”我问。“咳,咳!”他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走后,我把那缸金鱼带回去化验,你们猜我发现了什么?———金鱼的体内都含有大量的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也就是齐万福吸食的那种毒品的成分。这是我在金鱼肚子里发现的。”
林朝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被做成标本状的塑料片来,里面,是用很多碎纸屑拼成的一张豆腐块大的纸片。
大家不约而同地把头凑了过去,这块经过林医生细心拼凑的豆腐块,也依稀恢复了一些它的原貌。上面写着:“按时找到小孩,看后即毁。”
看老福的神情,我知道他灵活的脑子里已经有了下一步行动的对策了。
他复又坐下,掏出笔来,并顺手拿了一张纸,就埋头写了起来。没一会儿,他搁下笔,然后把我招呼过来,说:“你把这上面写的,给我送到报社,让它刊登出来。”
我们回来厚朴,老福抿了口咖啡,说:“刚才给你们登报的,是给我的小分队的讯息。让他们在各处肮脏、黑暗的圈子里,帮我散布一个消息。然后,我们设彀等鸟入笼。”
虽然我没明白老福的话具体是什么意思,但还是凭着自己的猜测说道:“就是我们还要打一次伏击咯?”
“是的。”老福点点头,说道,“而且这次我敢保证我们不会空手而归,至少不会再亲眼看着他们在我的面前犯下血案。”说这句的时候老福有点咬牙切齿。
这几天里,我们三个外加林朝晖一直呆在酒店里,除了吃饭和买报纸,就都没出过门。然后根据两次发现童尸的时间,老福推理出了第三次会出现童尸的时间,然后,剩下的事情就是他的小分队去散步消息了。
我们这晚在一个村庄买的原野里埋伏了起来,果然,那些人来了。
突然间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几个黑影,都围在了我们盯着的那个坟包那里。我数了数,一行共5个人,除了一个身材颇高、十分魁梧的人穿着一件带帽子的风衣之外,还有一个穿着颇似电影里面的道士一样的法袍,其他的3个人都是野战士兵的打扮:贴身背心,迷彩裤和长筒军靴。
带帽子那个大个子挥了一下手,几个工兵便立马弯腰操起铲子,开始掘起那个坟包来。很快的,一个凸起的坟包便被铲平了,接着便成了一个凹坑。紧接着,他们从里面抬出一具朱红漆的棺材来,放到了歪脖子槐树下。这具棺材要比普通的棺材小一些,也新一些。
良久那个道士模样的人猛然扭头看向棺木,喝道:“开棺!”
周围站着的几个工兵立刻动作起来。那道士死死地盯住棺材里的东西,仿佛是在欣赏一个罕见的珍宝一般。他邪恶地笑了,然后把棺木中的孩子扶起来。接着他拿出一把小刀,割破了自己的中指,将鲜血滴到了孩子的额头上,然后低声念了几句诡异的口诀,让他上半身直挺挺站在棺材中。
接下来,就是一套萃取孩子精魄的陈旭了,正进行的时候,杀出来一个人———一个怪胎,被他们称作威尔金斯的人。
原来这群人是私自行动的,这个威尔金斯是替主人来收拾败类的。他轻而易举的干掉了领队的,然后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