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对年轻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导师制检察官教检察官教育培训机制,将高校教育模式应用于检察官培训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
导师制是一种大学教育制度,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与学生之间形成互动。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导师制,干警与导师之间双向选择,通过专职、专题、专门培养,对学员进行实战考核、实务答辩、综合评价、人才评级。
本报见习记者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