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键词】 农村教师
将设农村教师岗位津贴
  • 2011年01月25日 作者:
  • 【PDF版】

    《纲要》提到,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鼓励教师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边远地区执教。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纲要》提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不断改善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鼓励教师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边远地区执教。

    对在镇以下学校工作的农村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宿舍。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青岛将设立青岛市教育突出成就奖。加快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鼓励优秀人才从教,鼓励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中小学班主任也得到重视。《纲要》提到要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以中小学生人生导师的要求重视班主任的培养、聘任、考核和奖惩。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审、评优、选拔学校管理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
政府投资建设“配套园”
将设农村教师岗位津贴
有望实现集团化办学
聋哑儿童将免费上学
十年教育蓝图经历了31稿
数字看未来十年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