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月25日热线消息(记者 陈鸿儒 通讯员 王相婷) 在朋友家偷完东西,又去朋友家打探消息,一听朋友报了警,一时心虚拔腿就跑,身上的赃物也掉了出来。民警借此断定此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将其列为上网逃犯,终于落入法网。
2010年12月23日,家住任城区接庄镇济东新村的冯某某来到济东公安分局报案,他家中的数码相机、手机、3条金项链和吊坠,铂金耳环、耳钉、银行卡等财物被盗,价值一万多元。接警后,济东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举证。
冯某某反映,他儿子的一个朋友李某某在物品被盗后曾到过他家,一听说冯某某报警了,转身就跑,从他的身上掉出了冯某某被盗的钱包。办案民警认定李某某有重大嫌疑,遂立即将其列为上网逃犯。
2011年1月20日,根据线索,任城区公安局民警锁定李某某在该区接庄镇某村的网吧内,立即出警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