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记者 徐乐静 董钊) 1月25日,在德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尚洪立代表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报告中表明,2010年,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092件,判处罪犯1716人。
报告说,德州市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工作,全年对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信访老户救助达180多万元,其中对德州中院审理的两起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救助达12万元;为577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66万余元,使社会弱势群体也能得到国家法律的有力保护。
开通民生热线,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各类诉求1450多件。加大对青少年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成立了专门的交通事故合议庭,健全与交警部门的诉调对接渠道,近80%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
2010年,全市法院共审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侵权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10809件。2010年共审理“民告官”案件1665件,协调撤诉率达84.08%,有力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