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记者 徐乐静 董钊) 1月25日,在德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福祥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0年全年,德州市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7件19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0件152人,渎职侵权案件17件44人。 德州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德才利用职务便利,在竞拍土地、返还土地出让金、拨付资金过程中,大肆索贿受贿,受贿金额达1120余万元,被依法查处。庆云县尚堂镇西仓村支部书记张秀国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直补款,经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张秀国被依法判刑。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张如廷,在人员调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累计195万元,采用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贪污公款193万元;齐河县原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任居孟,在专项资金、部门经费、乡镇调度款等资金拨付过程中,索贿、受贿290万元,贪污50万元,另有86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德州公安消防支队原副支队长王英涉嫌贪污25万元,分别被立查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