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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首次采用新统计方法发布70城市房价
济青房价同比上涨5.6%、5.8%
  • 2011年02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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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18日讯(记者 崔滨) 18日,国家统计局首次用新的房价统计方法发布了1月份70个大中城市的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在我省纳入统计范围的济南、青岛、烟台、济宁4城市中,采取新的统计方法,以房屋销售网签数据作为统计依据的济南和青岛房价分别同比上涨了5.6%和5.8%。但国家统计局表示,由于统计方法的变化,1月数据与以往历史数据不完全可比。

    今年起,国家统计局不再统计70个大中城市的整体房价涨幅,改为公布涨跌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70个大中城市同比价格上涨的有68个城市,下降的有2个城市。其中,涨幅超过10.0%的城市有10个。

    房价涨幅较高的城市主要集中在海口(21.6%)、三亚(19.1%)岳阳(14.2%)等二三线城市;而采取严厉调控措施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房价则分别同比上涨了6.8%、1.5%、0.1%和3.1%。

    记者18日从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了解到,在我省4个纳入房价统计范围的城市中,只有济南和青岛采用以房管局网上公布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作为计算

    依据;烟台和济宁仍采取原有统计系统中,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个项目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

    山东调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会按照国家统计局成熟一个采用一个的原则和要求,逐步扩大采用网签数据城市的范围,最终实现我省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统计全部采用网签数据。

    在1月份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中,济南包括保障房、经适房在内的全部新建住宅同比上涨5.6%。其中,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上涨5.6%,比去年12月上涨0.2%,二手房同比上涨2.3%,环比上涨0.5%;青岛新建住宅同比上涨5.8%,其中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上涨6%,环比上涨0.4%;二手房同比上涨5.9%,环比上涨0.7%。

    同时,我省采取旧办法统计的烟台和济宁新建住宅价格分别同比上涨了5.4%和4.5%,二手房价格同比涨幅为6.8%和

    8.6%。

    国家统计局18日同时表示,由于新旧方案交替,原定于18日发布的新统计口径下90㎡及以下、90㎡-144㎡和144㎡以上的各项分类数据本月不公布,而是随同2月份数据一并发布。

    新闻链接

    1月全国房价以“涨”为主

    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改革后的房价统计数据,虽然没有了平均价格同比和环比涨跌幅的数据,但从70个城市各自的价格走势上看,今年1月份全国房价仍以“涨”为主。许多业内人士表示,从这组统计数据看,1月份可观的房价上涨幅度,更凸显出1月底出台调控措施的及时性和重要性。

    根据数据,今年1月,70个大中城市无论是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还是二手住宅的价格大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只有少数城市出现小幅下跌。

    作为传统的销售淡季,1月份房价数据传递出一种“淡季不淡”的市场信号。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之所

    以1月能够继续延续去年12月火热的走势,首先是因为强烈的调控预期导致不少购房人为了规避更加严格的调控措施,加快了购房的脚步;其次,在物价水平依旧高企的情况下,居民对投资房地产的热度仍然很高;同时,许多开发企业在传统的销售淡季加大了年底推盘的力度。

    “1月房价的上涨更加凸显出调控的必要性。”张大伟表示,由于国务院八项调控措施以及房产税试点改革启动都是在1月底进行的,因此没能对市场产生实际的影响,不过随着各地落实调控政策的细则出台,未来楼市成交量和成交均价下滑几乎已成定局。        据新华社

    专家观点

    建议全国推行房产税

    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高级经济师、房地产研究专家周景彤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刚刚公布的统计数据说明截至1月,全国房价上涨趋势没有改变。房价上涨的范围由一线城市和东南沿海城市向二线城市、中西部城市扩散。后者的涨幅还远大于一线城市。周景彤指出,这说明全国房价调控还远未达到应有的效果和目标。

    针对目前调控力度不断加大,但全国房价普遍还在上涨的情况,周景彤建议,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调控不能放松,力度还应该加强,在房产税方面,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向全国推行。

    周景彤表示,房产税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利器。但从两城市的试点和全国房地产调控情况来看,一方面需要加大税收力度,另一方面,有必要向全国推行。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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