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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将短信告知车主
  • 2011年02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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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4日讯 “很多市民在不知道何时违法的情况下,就接到交警部门的罚款单。”24日上午,济南市人大代表付强对如何改进道路自动违法抓拍系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济南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面复中表示,在不断增加电子眼的同时,将增加设立交通标志,并将违法信息及时告知车主。

    “有个在济南—家超市打工的小伙子,每个月2000元工资,—个月的抓拍罚款就达到了1300元。”付强表示,由于交通标志设置得不明显,很多开车人经常会出现违法行为,尤其是刚到济南的外地游客,很多时候有了违法行为自己很难发觉,直到年审时才发现有违法记录。

    付强建议,在学校、机关、大型商场等—些重要路口,交警部门在安装电子抓拍系统的同时,还应悬挂标示牌,提示驾驶员前方的限速、地段名称等。

    “我们同意付强代表的建议,将在合适地段增加交通标志。”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研所副所长贾军在进行面复时表示,目前省城共设置了500多处电子眼,根据需要每年还会递增,这些都会在网站、媒体上进行公布。为了让市民减少违法行为,将在重要路段增加明显的交通标志。同时,对有违法行为的车辆,将通过短信、挂号信等方式及时通知车主,驾驶员自己也可免费到交警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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