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日讯(记者魏衍艳 刘新 实习生 鄢冬)山东省近日印发《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指出将推动普通高中在开齐开全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开设选修课程,大力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同时有关是否支持实行“走班制”,在网上也引发了热议。3月1日,记者从烟台多所高中了解到,多数高中已推行走班制,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据了解,2008年入学的高中生在高二,也就是2009年成为“走班制”的“践行者”。如今,这批“走班”的学生处在高三的重要阶段。烟台一中、牟平一中、烟台市开发区高级中学都在实行走班制。
关于走班制,在网上也引起了广泛讨论,多数家长认为“走班制”弊端大。家长肖曼玲就是反对者中的一员:“初高中孩子的自制力比较弱,不能与大学阶段相比。‘走班制’对于一些自我约束能力差的学生来讲,容易出现逃课、懒散等现象,不利于孩子形成良好的自制力。”
“‘走班制’设置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有很多困难。”芝罘区教体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最大的困难是师资力量达不到要求,另外是教室数量也难以满足,并坦言,即使现有师资力量增加一倍估计也很难满足“走班制”所需的教师数量。
烟台一中一位有多年教学经验的老师对以上观点表示赞同,指出“走班制”让学生有了相对的选择自由,同时也提出了在实施“走班制”过程中出现的弊端。
“首先学生的锻炼时间减少。实行走班之后,学生要忙着‘赶场’上课,相对的锻炼时间就少了。”这位老师告诉记者,“行政班”由班主任管理,“教学班”由辅导员管理,“这就直接导致了老师不能做到全天候观察掌握学生的情况,对学生的了解不全面。”最后,他还提到,走班班级由来自不同班级的学生组成,易浮躁,很难塌下心来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