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日讯(记者 李飞 实习生 任辉) 近日,省城不少市民在充月票时发现,发票由原来的专用定额发票变成了济南市通用定额发票,新发票还可以刮奖。这原本是件好事,但市民郭女士在月票充值网点中奖两元后,却被告知要到济南市公交总公司兑奖。“中奖两元,来回路费至少4元,还要耽误大半天时间。”不少市民建议,公交充值点同时也应该是兑奖点,这样才能更加方便市民。
日前,市民郭女士在英雄山路一处公交月票充值点充月票时,发现手中的发票换成了济南市通用定额发票,并且还能刮奖。当郭女士刮开发票时,竟然真的中奖了。虽然只中了2元钱,但郭女士的心情却是相当好。可是,当郭女士准备在该充值点兑奖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充值点不能兑奖,只能去公交总公司兑奖。
此时,郭女士才注意到,在充值网点的墙上贴着一张温馨提示:“各充值网点不能兑换发票奖金,顾客发现中奖后可以在15日内持有效发票到公交总公司客服中心发售总部退卡柜台进行兑奖(也可到当地国税机关指定兑奖地点兑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兑奖。”
郭女士告诉记者,当她给公交总公司打电话反映情况时,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是新旧发票交替时期,只能在规定地点兑奖,各公交月票充值网点还不能兑奖。“从这里去一趟公交总公司,中间需要转车,至少需要4元钱。”郭女士说,为了兑两元钱的奖,要花掉4元钱,来回还得耽误大半天工夫。“公交部门作为服务行业,这样的规定显得有些不够人性化。”。
2日下午,记者拨打了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服务热线88951190,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公交总公司或者当地国税机关指定兑奖地点兑奖是公司现在的规定,至于以后能否在各充值网点兑奖,工作人员表示还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