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调控压力之下,各种政策抑或是手段纷纷出台。然而,并不是所有打着“调控”旗号政策的真正目的完全就是为了调控房价。在各式各样的创新政策当中,有的确实能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但有的也不排除借调控之名而谋部门或企业私利的可能。
前几日,媒体传几大国有银行商讨上调第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利率。近来,各地银行也在调控的名义下,纷纷调高各类房贷利率,包括大幅度提高二手房贷、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大幅度提高二套以上房贷利率等,并以各种名义对贷款者进行收费。
银行纷纷调高利率水平,提高各类购房者的贷款成本,有些政策显然与调控无关。例如,提高首套房贷利率和首付,抑制的是刚性购房需求,让真正需要住房的人购房难度增加,这显然与调控保障民生的方向背道而驰。而提高二手房房贷利率到基准利率的1.5倍,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抑制真正的居住需求,因为购买二手房的相当大部分是资金不充裕的刚性购房者。
大幅度提高二套房贷利率,也在很大程度上误伤了刚性需求和改善需求者。二套房本身并不能作为鉴别投资者和投机者的标准,相当大比例的二套房购房者并不是以投资和投机为目的的,更何况按照目前的政策,如何界定第二套及以上房贷也存在很大问题,如果采用“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很多虽曾贷款两次但实际只拥有一套自住房的人将会遭到误伤。
银行意图单方面取消存量二套以上房贷利率优惠,更是涉嫌违反《合同法》,在各银行与贷款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大部分都约定好了贷款利率下浮比例。从效果上来看,取消存量二套以上房贷利率对部分以投机为目的的存量购房者是一种压力,迫使他们在资金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卖出手里的房子,的确可以加大市场供应,但与此同时,这对大量改善型购房者又是一种伤害,这些用于自己实际居住的存量二套房购房者还款压力激增,有可能产生断供潮,对银行资金安全会产生一定冲击。
各地银行的某些举动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是真心执行调控政策,还是在调控的名义下,谋取银行收益最大化。
商业银行谋利固然无可厚非,但打着调控的旗号就属于趁火打劫了。在谋取银行利益最大化的时候,打击普通自住购房者的利益,不但不能起到抑制房地产投机、抑制房价的目的,而且还会伤及真正的自住购房者,有悖中央宏观调控保障民生的初衷。
利率是一种市场化的调控工具,运用的时候应遵循法治原则,不宜以行政手段取代市场手段,更不应忽略法律的约束。在运用的时候,更应从民生角度和金融体系稳定的角度出发,做到合理合法,准确打击投机购房的同时,不误伤刚性需求购房者。调控从严的大势不可逆转,然而,也应谨防某些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祭出“伪调控”借机谋利。
(据《中国房地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