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5月1日起没现在这么简单了,醉驾者将被定罪判刑
本报3月2日讯(记者 张琪通讯员 曲涛 贤才)1日,市民刘某因无证醉酒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交警部门提醒部分爱喝酒的驾驶员,如在5月1日以后继续实施醉酒驾驶违法行为,面临的处罚将不再是行政拘留,而会被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判刑。
1日下午14时30分,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幸福西街查获一辆轿车,驾驶员姓刘,车是他本人的,但他却根本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经检测,刘某属于无证醉酒驾驶。最终,刘某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550元的处罚。
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郭江对记者说,爱喝酒的驾驶员今后要注意了,今年2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醉酒驾驶、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有以上行为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八)将在5月1日起正式施行,所以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口和手,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