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阁楼渗水,开发商说是物业公司管,可物业公司说阁楼是赠送面积,以没交物业费为由拒绝免费维修。请问,附赠阁楼漏水,我到底该找谁来维修?”2日,市民赵女士向记者咨询。
原来,赵女士在泰城西部一小区购买了一套顶层带阁楼的住宅。这几天楼顶的雪化了,阁楼出现了渗水问题。赵女士找开发商要求解决,开发商说所有物业已经交给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要她去找物管。可赵女士找到小区物业要求报修,物业公司却以阁楼面积不计入房产证、业主没有交付物业费为由,表示不能帮助免费维修。
记者咨询业内人士获悉,一般而言,对于开发商赠送的露台、阁楼,业主虽然享有使用权,但这些部位无法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取得相应的权属证明。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除有特别约定之外,消费者对于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部分一般不必缴纳物业管理费。因此,赵女士的阁楼是不必缴纳物业费的。这就难免造成一些类似的麻烦,对于业主报修的附赠部位物业公司怠于修缮。不过,只要消费者合法取得赠送部位,这些部位的维修期限与一般商品房一致,也属于共同的维修基金的修缮范围,物业公司对其有维修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