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陈新通讯员 杜星 郭传增)东平两女子共同租住了一间平房,平日相处得十分融洽。3月1日,其中一人怀疑对方偷钱大打出手,最终两人均受到行政处罚。
东平女子杨某和李某共同租住一间平房,平日两人一起早起晚归,相互照应,相处得十分融洽。3月1日,杨某下班后发现放在房间的2700元现金找不到了,杨某心想是不是被盗了。接着杨某怀疑李某把钱偷走了,因为房间内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当天晚上,杨某见到下班回家的李某,走进她房间就问:“你为什么偷我的钱?”李某被问蒙了,不知说什么是好。片刻之后,李某辩解说:“我怎么会偷你的钱呢?”两人话不投机,接着相互争吵起来,最后升级到相互抓打对方,并用嘴狠咬对方的手指,致使对方脸部、头部、手部等多处不同程度的受伤。被附近邻居拉开后,两人均电话报警,要求依法处理。
接到报警后,东平县公安局东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此案快速调查取证,在对当事人双方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对杨某和李某作出行政处罚,杨某现金被盗案另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