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6日讯(见习记者 贺超 通讯员 戴祥波) 3月6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委获悉,日照将在2011年建设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的居住问题。
据日照市住建委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日照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将以企业建设为主,重点引导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大企业建设为主,政府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实行划拨供应;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与廉租房相比,主要有三点不同。”该工作人员介绍,一是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二是收入限制标准不同,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要远低于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三是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为30元或40元;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为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一半左右。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实行政策优惠,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重点建设6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公租房,只租不售,加快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基本居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