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6日讯(记者 范磊贤 通讯员 乔淑琴)记者从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2011年以来,共受理投诉110起,解决拖欠金额510万元,涉及农民工850人。另外,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新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对于欠薪的刑事处罚,恶意欠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0年初至2011年春节,全市共受理拖欠610起,涉及农民工3900多人次,清理拖欠工资额3580万元。去年共约谈企业30家,对5家企业做出了通报批评、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罚,有21家企业被停止招投标资格,3家外地企业被暂扣《进临施工备案证》,另外有10家未备案的外地企业被清理出临沂建筑市场。
目前,临沂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传统节日期间的拖欠投诉比较集中。为了确保农民工能及时足额领到工资,各建设单位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农民工如出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可通过行风热线、“马上就办”、12319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
据悉,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对于欠薪的刑事处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